内容自审制度

根据文旅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以下制度的制定。

1.1 基本原则

1.1.1 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1.2 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1.1.3 公司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的自审工作均技术总监牵头由 3 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各个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公司运营总监复核签字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1.2 目的

本制度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在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内容更新)之前对该等内容进行自审工作的规范,明确本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1.3 组织架构

根据《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内容自审的基本要求》,我司将积极参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有关自审人员培训课程,自审部门由 4 名员工全职组成,其中包括两名副总人员,具体审核架构如下:

自审人员初审→报技术总监二审→报运营总监终审

1.4 审查人员职责

1.4.1 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1.4.2 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1.4.3 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处报告;

1.4.4 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1.4.5 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1.4.6 每年至少参加 1 次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1.4.7 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1.5 流程

1.5.1 对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节目素材等进行初步筛查;

1.5.2 自审人员应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1.5.3 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1.5.4 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交申请行政指导;

1.5.5 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审核;

1.5.6 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等内容;

1.5.7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则要标注出来并退回到产品相关部门,并要求改进;

1.5.8 在改进之后,再进行复审,最终通过复审之后,由自审负责人(技术总监)向该项目的负责人回复确认通过审核(邮件及或书面方式)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1.5.9 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运营总监);

1.5.10 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1.5.11 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5.12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1.6 审核标准

公司产品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⑤宣扬邪教、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产品内容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①名称如涉及著名人物、地点、重大历史事件等,不得出现任何歪曲相关情况的内容;

②名称不得以政治、宗教等争议议题作为名称;

③名称不得含有或则暗示违法、犯罪、暴力、色情、低俗以及违背社会道德准则的内容。

2)产品配乐

①音乐应当符合国家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搬去,不得提供非法下载服务;

②音乐不宜含有过度的惊悚恐怖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歌词、画面、乐曲及音响效果。

3)产品场景

①不得表现出恐怖、血腥、变态、色情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环境;

②不得刻意渲染血腥恐怖内,突出、大量制作血迹、残肢、尸体、骷髅等画面;

③不得出现渲染色情的裸体。

4)角色设计

①角色的职业设计不得出现违背我国社会道德准则,容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误导的职业;

②角色形象不得以血腥、恐怖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形表现态;

③角色衣着不得出现国旗、国徽、红十字标志等国家法律保护的图案、标示。

5)道具设计

①道具种类不得包括宣扬暴力、教唆犯罪、淫秽色情、迷信、赌博、吸毒、邪教、血腥等类型;

②道具名称不得以血腥、淫秽、教唆犯罪、迷信、邪教、违禁药品等命名。

6)实名注册系统

①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实名注册系统,该系统应当包括用户的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②根据用户实名注册信息对各年龄段用户在网站中接触的功能进行区分和保护。

7)文字、表情互动系统

①网站提供的表情、动作等系统,不得出现淫秽色情、暴力、侮辱他人等功能。

②官方论坛应具有即时监管过滤屏蔽和延迟审核发表功能,不得出现谩骂、侮辱等内容。

1.7 责任追究

①对审查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第一次警告并重新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降薪;

②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 予以第一次警告并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通报批评并降薪,第三次扣除当月奖金;

③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予以恢复的, 予以第一次扣除相关涉及团队当月部门活动经费、第二次扣除相关涉及团队当月奖金;

④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查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查员也未及时发现的, 予以扣除涉事人员当月奖金,扣除直属领导当月奖金。